梦寐以求
发表于 2015-1-11 21:24
好耶,如果每个侨领都这样办事,我们侨胞有福了。不知那个李主席听到情何以堪?
sasques
发表于 2015-1-11 21:27
支持{:1_134:}
负者思变
发表于 2015-1-11 21:32
见义勇为
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5-1-11 21:34
如果把证据发给报社然后刊登出来,估计会更好。
wei999
发表于 2015-1-11 21:37
罪有应得了,捉晒区就岩了。
简单
发表于 2015-1-11 22:15
FuckUP
发表于 2015-1-11 22:19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fernando
发表于 2015-1-11 22:29
支持支持
nightwish
发表于 2015-1-11 22:30
{:1_105:}{:1_105:}{:1_105:}{:1_105:}{:1_105:}
TOMMYCEN
发表于 2015-1-11 22:31
在前天qq名为rafael.liang的华人被俩个policial naciaonal 在la victoria 路段被抢劫了的中国人,现在请那个受害者华人qq名为(rafael liang)的亲自去认领他的钱,请打04124903927联系那位qq名为(随缘)有能力的热心侨胞..好矛盾啊楼主,究竟那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