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手来
发表于 2015-8-25 04:58
梦想-南美
发表于 2015-8-25 16:08
希望不再去帮此人、影响华出入境。搞到自已同胞出入麻烦、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山行。罪有应得、该死、该死。
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5-8-25 07:37
带这么多,应死有余。
ep小铭
发表于 2015-8-25 08:25
2000几个,一箱咯,太放肆了
End
发表于 2015-8-25 09:10
{:1_97:}2000个那个旅行箱能装下吗??这头真的是港农啊....
wu123
发表于 2015-8-25 09:15
香港人亦有法盲的!太高了2千几个
委国十年
发表于 2015-8-25 09:22
路过
殷仔
发表于 2015-8-25 09:35
又一个变态,诅咒你冇高进他妹
十年还未到
发表于 2015-8-25 09:46
好一句在法律充许的情况下给予帮助,难道香港护照沒有叮嘱港民遵纪守法?这种情况下不能用会馆名誉出面,影响国人形象。
wu123
发表于 2015-8-25 09:49
就算比你出了委国还有法国或德国再入境中国广州\上海\香港你走得了初一走吾到十五!
felipe.zhou
发表于 2015-8-25 09:51
表扬下 有勇气 找刺激 是稳大钱的人,可惜我没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