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化
发表于 2015-1-19 17:51
这样的事,不能原谅,请那个报社出来解释
人在委国的
发表于 2015-1-19 18:09
应该把名字都说出来吧
honda
发表于 2015-1-19 18:16
应该稳区收稿费
一份真挚的爱
发表于 2015-1-19 18:17
叫区上来讲 对吾着
Jhonnyzhen
发表于 2015-1-19 18:18
告他上法庭,。
zheng01
发表于 2015-1-19 19:14
{:1_89:}{:1_89:}{:1_89:}{:1_89:}
nightwish
发表于 2015-1-19 19:44
{:1_135:}{:1_135:}{:1_135:}{:1_135:}{:1_135:}
江洲老二
发表于 2015-1-19 19:45
123bien 发表于 2015-1-19 14:32
觉得很对,但是原文作者很难追踪到是出自谁手,翻是转载的都写转载原地,我看到新闻网有说,应没过错。 ...
不是委国新闻网的错,本来这遍文章是登在本网论坛之人在委国的。是某报,知道吗?假若要转载的话,为什么不告知委国新闻网的管理人员或让众坛主通知一下原作者呢?好吧!假若是时间来不及的话,也应注明出处吧!也算是尊重一下原作者吧!
江洲老二
发表于 2015-1-19 19:49
Jhonnyzhen 发表于 2015-1-19 17:48
告他上法庭,。
那也不必,写文章,作诗,只是我的一种喜好罢了,并不是混饭吃的。多谢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非常多谢。
江洲老二
发表于 2015-1-19 19:55
上文写到要委国新闻网出来澄清,是我一时大意写错了,应是某报出来澄清一下。若有言语不对之处,敬请委国新闻网各管理层原谅,对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