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发生了核灾难
福岛核电站发生了核灾难
委国新闻网7月14日最新编译:原告律师称,东京地方法院周三下令东京电力公司的四名前高管向失事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商支付 13 万亿日元(950 亿美元)的赔偿金。
当地媒体报道称,在东电股东提起的民事案件中,该裁决标志着法院首次发现前高管应对核灾难负责。
法院裁定,如果高管们采取了应有的谨慎态度,他们本可以避免这场灾难。
“核电站的一次事故会对人类生命和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运营此类核电站的公司的高管也对他们承担着其他公司无法比拟的巨大责任,” 木村由依说,原告。
“我认为法院的判决表明,任何没有决心或能力承担这一责任的人都不应该成为高管,”木村在裁决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公共广播公司 NHK 援引一位代表前高管的未具名律师的话说,该律师在仔细审查判决之前不会发表评论。
东京电力公司的一位发言人也拒绝就该裁决发表评论。
发言人说:“我们知道今天已就此事作出裁决,但我们将不回答有关个别法庭案件的问题。”
该裁决与 2019 年的刑事审判裁决背道而驰,当时东京地方法院裁定三名东电高管无职业过失罪,判断他们无法预见袭击核电站的巨大海啸。
该刑事案件已被上诉,预计东京高等法院将于明年对此案作出裁决。
由 2011 年 3 月袭击日本东海岸的海啸引发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灾难是世界上最严重的灾难之一,给东京电力公司带来了巨额的清理、赔偿和退役成本。
东电股东于 2012 年提起的民事诉讼要求五名东电前高管向陷入困境的公司支付 22 万亿日元,以补偿他们无视可能发生海啸的警告。
https://edition.cnn.com/2022/07/13/business/tokyo-court-fukushim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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