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4-7-15 14:24

7.7窃盗事件

昨天有同胞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大家华侨同胞 请注意这个败类
http://www.vennews.com/thread-5671-1-1.html
(出处: 委国新闻网-委内瑞拉新闻网-委国华人网社区)
相信很多坛友都认为这是有意中伤他人而发出的帖子!我(回眸壹笑)可以用人格担保,这个事件是绝对真实的!为了让广大侨胞知情,希望站长与各位坛友不要再度猜测事件的真实性!如果阁下认为有必要,为了你的亲朋好友的财产安全着想,转发下吧!
因为本次事件最大的受害人是鄙人朋友!损失约为200.000玻币(200个微翁)对于一个打工者,这数额真的十分庞大!

事件回放:
2014年7月6日星期日,鄙人朋友转换新工作到某餐馆!于2014年7月7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班!就在同月3号餐馆也请来了一个厨师!而这厨师刚好是在7月7日休息,所以他就趁着宿舍的人都去开工的时间进行可耻的行为盗窃!他窃取了鄙人朋友一台手提电脑,一台三星牌子手机,以及20.000(20个微翁)以上玻币,所有银行卡,身份证正本,所有银行支票本!还有其宿舍工友的财产(至于是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其后,他冒充鄙人朋友签名写下7张支票,其中6张兑现,还有一张因某些原因不能兑现!

据了解,他不止有一次犯罪纪录!而是多次作案!作案手法熟练!

犯罪嫌疑人姓名:郑斌常
性别:男(中国人)
年龄:25-35岁
身高:165-175CM

以下是犯罪嫌疑人的摄像头照片: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4-7-15 14:26

各位侨胞,正所谓:“小心使得万年船”吖!万事小心!注意安全!现在别说是鬼了,连人都能做出这样滴事情!悲哀吖!

yinng 发表于 2014-7-15 14:59

捉去印度比200.000黑鬼轮大米{:1_111:}

elix 发表于 2014-7-15 15:09

本帖最后由 elix 于 2014-7-15 15:25 编辑

猫哥,我相信你,但这样没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至少你帖中完全没提供),这样直接将人名和相片贴出来是违 法的。。。如果我是管理的情况下,因为无法证明事件,只能删帖,但删了,一来对你唔住,二来又有可能因为是真而没有看见的朋友再次蒙受损失,这样的话,你发这个帖的意义就完全失去了。。。
如果已经报了警,最好上传埋宁几份资料,如果有关个人私隐 的,可以打下格仔,这样就可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情,就可以起到作用了,而管理也没必要为难。。。
PS。感觉有点擦鞋了。。。{:1_105:}

对不上节拍 发表于 2014-7-15 15:14

{:1_156:}{:1_156:} 败类···

jim 发表于 2014-7-15 15:16

此人必火。。。。。委国不是很大   何必去做3只手{:1_157:}

善解人衣 发表于 2014-7-15 15:26

真的是什么人都有,不可以放过。。。。。。。。

六连音 发表于 2014-7-15 16:01

elix 发表于 2014-7-15 14:39
猫哥,我相信你,但这样没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至少你帖中完全没提供),这样直接将人名和相片贴出来是违 法 ...

放心窝,这些人出嚟行都系用假名的。

B0D 发表于 2014-7-15 17:34

此人将会红遍全委国。。。{:1_124:}

龙珠二世 发表于 2014-7-15 17:43

捉到有毛奖励的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7.7窃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