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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公安部门和委内瑞拉移民局分别向我馆通报了多起涉嫌伪造法律文书的案件,包括伪造我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及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两国相关司法部门已就此展开调查。同时,我馆在签证受理工作中,也发现多起华人伪造国内亲属邀请函甚至公证机构公章的案例。上述伪造法律文书及国家机关公章的行为触犯了中委两国法律,影响恶劣,涉案人员将依法受到法律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自2013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中国签证种类及签发要求做了较大调整,设置了Q1(寄养)、Q2(探亲)等新签证类型,并要求申请人办理寄养委托公证或提供国内亲属签字的邀请函。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大部分华侨华人同胞能够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真实材料,但也有部分人伪造假的邀请函。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我馆根据法律授权,要求国内邀请函上加盖当地社区、街道或派出所公章,但仍有个别人伪造国内公章,继续造假。根据事态发展,我馆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材料防伪审查级别,签证核发时间将会加长。 部分侨胞因不掌握当地语言,在办理身份合法化过程中习惯于托关系、走歪门,提供虚假材料,结果还不能办理到真实证件。委移民部门对此已高度警觉,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委移民部门要求此类事项一律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按法律规定数额缴费,不需要缴纳高昂“代理费”或“好处费”。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责任,做人做事不能越过道德底线,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藐视法律、触犯法律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大使馆提醒广大华侨华人同胞及有关单位以案为戒,在向两国政府机构申请办理各类事项时,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真实材料,以免害己害人。 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
(转自委华论坛,领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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